關于加強南洲城區貨運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
2015年06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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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整治南洲城區交通秩序,確保安全、暢通、有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、《城市道路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報請縣政府同意,決定加強南洲城區大中型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從2015年6月15日起,每天7:00至21:00禁止大中型貨車在振興路(省道306線)以南、南茅線以東、洞庭路以北、藕池河東支大堤以西(含藕池河東支大堤)的區域內通行。
二、禁止通行時段內,為工礦企業和城市居民服務確需通行的大中型貨車,經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審核辦理通行證件后,允許在規定的時間、線路在以上區域通行。
三、過境貨車須繞道通行。從大通湖、勝天往華容、安鄉方向的過境貨車須繞道洞庭路和南茅復線通過;從華容往大通湖、勝天方向的過境貨車須繞道南茅復線和洞庭路通過;從常德往大通湖、勝天方向的過境貨車須繞道南茅復線和洞庭路通過。
四、規范物流企業經營秩序。南洲城區內所有物流企業入駐經濟開發區物流園集中經營,并依法將南洲城區貨車及貨源歸集至物流園,實行統一配載、倉儲和管理。
五、凡違反本通告通行規定的大中型貨車,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給予處罰。
六、凡阻擾公安交警、交通運輸和城管監察等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處罰;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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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縣公安局??????南縣交通運輸局??????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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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 2015年6月9日
- 責任編輯:秦 俊
- 審 稿:李 輝
- 簽 發:何新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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